建築工人因非法集結被判囚六周!36歲被告袁志成於去年7月1日在金鐘政府總部一帶參與非法集結,被控非法集結及襲警。天網恢恢,冀判決可起警剔之效!
建築工人袁志成(36歲)昨日在東區法院承認一項非法集結罪。被告本來另涉襲警罪,但獲控方撤回,終被判監禁6星期。林希維裁判官強調,法庭非針對任何人或任何顏色,帶有暴力成分嘅非法集結案必須判處具阻嚇性及懲罰性嘅刑罰,所以判處被告監禁係無可避免。
辯方求情指,被告同太太育有兩名兒子,指被告係屋企唯一嘅經濟支柱,又指被告本性善良,同時又稱被告是次犯案純屬單一事件,重犯機會不高。
林官表示,雖然被告角色輕微,大部分時間只係坐喺一邊,到中段先有幫手推障礙物,但鑑於本案嘅嚴重之處,係在於集結人數規模大,示威者曾衝擊警方防線及向警方掟雜物,有鑑被告認罪,最終判被告監禁6星期。
違法者需就自己所為而負責,是次裁決再次證明法網難逃,勿存僥倖心理。人生絕不會因違法留案底而變得更精彩,三思而行!
原圖: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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