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官」口中的年輕人的確優秀,不過,這些所謂優秀的一代卻是在上一代的史盲,文盲,法盲,智盲所教導下成長的年輕人。簡單一句:就是學歪了的一代,假如 「公然施暴」等同「違法達義」的謬誤,那麽!當牠們「獅鳥」市民,市民都可以飽以老拳「私了」暴徒 ,為何不可?
在「港版國安法」刊憲之前已經先聲奪人,目睹美國對疫情的無知與及赤裸的警暴和岐視, 虛偽的美國「圖騰」已經完全崩塌,所謂民主及人權只是自欺欺人的技倆 ,因此,部份的反對派真的開始醒覺,黑暴夢醒而動員能力亦告匱乏,在「圓方廣場」上揮旗的洋奴亦只有四人,真的買少見少,連著名的「紅底文痞」都有所收斂,這就是公權的彰顯!二十三年的延誤就是因,求仁得仁就是果!
法律必須有阻嚇性,違法及施暴的人亦必須敬畏法律,當年輕的一代人誤入歧途,公權就要拯救他們免被政客及陰謀家所煽動,這是國家之本不能動搖!香港的經濟已經哀鴻遍野,暴徒大可不必光復香港,請暴徒遠走他鄉躝屍趌路就是香港市民的勝利!
在法律的草擬階段,任何人也不應對「港版國安法」說三道四,尊重法律就是要有正確的規範,違法就要制止;施暴就要負上刑責! 支持暴力抗爭的教徒亦不能代表教會的聖潔!教徒也不可自視過高!
對這些所謂優秀的「細路」,當「港版國安法」刊憲,香港正常的市民都希望暴徒負上實實在在的刑責,安心上路!不必苟且更不必慎言,犯罪就要付出痛苦的代價!這就是天理循環。
社會仍然會接受一些醒覺的暴徒,不過,社會更接受「坦白從寬抗拒從嚴」,追究亦並不等同「秋後算帳」,市民盼望的是迅速地「秋後處斬」!
乖仔!上路啦!
原圖: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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