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毛」梁國雄涉搶文件未甩身!2016年時任立法會議員梁國雄,在立會上涉搶當時為發展局副局長馬紹祥枱上的文件,因而被控《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中的藐視罪。
2018年,裁判官裁定控罪不適用於檢控立法會議員,指出特權法旨在保障議員表達言論,若以藐視罪控之,或現「寒蟬效應」令議員不敢真心發言云云。當年長毛在庭外笑晒口,大讚法官「乾淨俐落」(請按此重溫)。
律政司不服並提出上訴,今日上訴庭判上訴得直,指出議員雖受特權法保障,但不代表免被追究是絕對的,議員所享的特權不應包括擾亂會議,又表示相關條例適用於議員。最終判原審出錯,下令案件發還重審。
立法會議員在議會上雖受特權法保障,倘其所為真完全不受法律規管,大家認為可以接受?如今案件重審,長毛捲案仍未甩身,判決如何讓我們拭目以待!
原圖︰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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