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一月初起,明愛醫院、深圳灣口岸及羅湖站月台等地方發生多宗炸彈案,O記於過去周末拘捕17人,當中四男兩女,包括一名入境處職員已被落案控告串謀導致相當可能會危害生命或財產的爆炸、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三罪,案件於今日在沙田裁判法院首度提堂,並押後至6月26日再訊,除其中2人留院缺席,其餘4人還押候訊。
6名被告分別為36歲何卓為、25歲李嘉濱、27歲吳子樂、29歲張家俊、28歲楊怡斯及24歲張琸淇。其中兩男何卓為及張家俊因留醫缺席提堂,暫獲押後至本周六或更早之出院時間。控辯雙方在庭上就證據強弱、招認是否自願等作爭辯,裁判官最終拒批出保釋令,4被告須還押懲教看管。
原圖:星島日報
投票已截止,多謝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