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任何反對派的集會和遊行,明知一定有黑衣暴徒在其中,警方基本都會批出不反對通知書,如果警方不批他們就會指《基本法》賦與的權利,警方自然要批准集會或遊行了。加上新聞自由,每次數以百計穿上黃衣的傳媒一定在警察面前,但泛民議員和示威者仍然不斷地叫新聞自由不斷地收緊被打壓,香港沒有民主自由。
每當你看到示威者高舉美國、英國國旗,恍若他們是美國或英國公民受到逼害般,當你看到黑衣暴徒冷血地毆打不同政見者,好像是他們該打,因為他們不會講廣東話、批評示威者或是支持警察。本月19日警民關係組的警員被暴徒用棍瘋狂打至頭破血流,看無綫新聞片拍攝片段,在場沒有人去阻止,反而聽見有人呼叫暴徒快些離開因為有防暴警察快到了。
看看19日當天中環遮打花園集會,因為有暴徒在外圍破壞,警方由警民關係組警員與主辦單位溝通要求終止集會,有人要求警員出示警員委任證,並表示不識認那些警員,於是示威者不滿,竟然有暴徒追打警員。過程如何不贅,想講是警方在事後記者會指主辦者其中一位負責人,當時表示對警民關係組警員沒有印象,並指他們挑起集會人士情緒。相信任何稍有經驗那怕是半年經驗的傳媒都會知道,該名負責人擘大眼講大話,當然大部分傳媒心知肚明但一定不會指正的。示威者申請集會相信與幾位警員見面次數不會少,一如經常出席警察記者會的記者一樣,大都熟口熟面,否則幾位警民關係組的警員也不會走去與他交談,幾位警民關係組的警員就是犯了一個嚴重錯誤,太相信反對派和示威者,不相信他們會如此沒有人性,所以下次一定要相識也如不識,在足夠保護下才與這些人溝通才是。
回說傳媒,看看現在無綫新聞的採訪車連電視台的商標都不敢貼上,全部採訪車都沒有商標的,這就是現在的新聞自由,泛民議員有沒有站出來說一句,不要說批評連公正的話也沒有。黃媒明明看到放火,打砸傷人、擲磚、擲汽油彈等暴徒行為,卻說是「有人」、「黑衣人」,有傳媒即使用暴徒兩字都要加上引號。近半年傳媒每見暴徒使用暴力馬上迅速轉移鏡頭,相反,警方行動就馬上追前。有傳媒中人指如果拍攝到暴徒行為,就會被指是藍絲,成為襲擊目標云云。有良知的都相信這不是主因,最大原因是傳媒已經沒有中立,是有立場。所以,有人指警察是「黑警」,他們也跟着指,什麼公平公正地報導事實,先要問問各大專院校的新聞系老師。
泛民議員在黃媒的配合下不停地指責警方濫捕,指沒有證據就拘捕,果真的如此,相信拘捕的人應數以萬計,黑衣暴徒如此猖獗,就是因為警察要有證有據才能拉人,香港實在太講究法治,一切講求證據。否則「星火同盟」也不會只7000萬元這麼少資產被凍結了﹗被警方拘捕的示威者、暴徒可以輕易被保釋!
原圖:無綫新聞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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