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就引用《緊急法》訂立《反蒙面法》被裁定違憲的上訴,今日繼續在高院上訴庭審理。答辯一方,即包括24名民主派立法會議員及社民連梁國雄等,指《緊急法》沒有清晰定義「危害公安」,事件並不會因為法庭定義「危害公安」而完結,法庭應建議立法會日後全面撤銷緊急法,以防行會再次引用來立法。
政府方面則指出,答辯方沒有回應《緊急法》於回歸前後的延續性問題,若《緊急法》至今有效,那麼引用《緊急法》訂立《反蒙面法》,就屬於合法權力。上訴庭法官宣佈,擇日再頒判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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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圖: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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