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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5日「全港三罷」,4男1女涉嫌在當日凌晨時分,於荃灣以黑色噴漆噴黑行人交通燈,於警方拘捕時又疑拒絕出示身分證,5人共被控刑事損壞、未能出示身分證明文件、無牌管有無線電等10罪,裁判官應辯方要求,將案件押後至明年2月3日,期間保釋條件維持不變。
5名被告依次為第一被告32歲的紅酒批發商劉佳妮、第二被告22歲報稱無業的陳祖澤、第三被告26歲的車輛維修員黃榮津、第四被告22歲的學生冼迪以及第五被告22歲任職水吧的羅永恆。
原圖: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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