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11月10日,旺角的示威活動演釀成衝突,3人分別以垃圾袋堵路及向警車掟磚等被捕,案件於今日於區域法院判刑。汽車美容公司男東主劉育承(28歲)早前承認拒捕及刑事損壞2罪,判監10個月。地盤工王嘉麟(27歲)和港大生劉俊樂(21歲)則被裁定非法集結罪成,各監禁3個月。
法官李慶年指,劉育承掟磚不只損壞警車,更是對法律、秩序、權威的挑戰,亦可能令警員受傷,判刑須具阻嚇性,因此判其囚10個月。李官又指,示威者用垃圾袋堵路,但沒有造成途人受傷、財物損失或對公共機構造成威脅;王嘉麟和劉俊樂亦無蒙面或管有攻擊性武器,故各判囚3個月。
判得好!
原圖:星島日報
https://std.stheadline.com/realtime/article/1700537
投票已截止,多謝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