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法官大人一聲令下,判政府引緊急法立禁蒙面法係違憲,令一眾泛民小人黑常亢奮。其中人稱「美國代言人」嘅大狀郭榮鏗話喎,「違憲、違反香港人權的法例一日都嫌多」,命令政府唔好上訴浪費納稅人的錢云云,似乎身為大狀嘅佢覺得上訴機制係冇必要㗎。
同為大狀、而且係資深大狀嘅湯家驊則認為,緊急法不只事關反修例暴動,而是應付社會各種不同緊急狀況,故也值得上訴庭或終審法院釐清該法是否真的違憲。
兩相比較,高下立見。你又撐邊個?
原圖:大公報、無綫新聞截圖
http://www.takungpao.com.hk/hongkong/text/2019/0408/273342.html
投票已截止,多謝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