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者名稱
使用者電郵
密碼
確認密碼
年齡
性別
Generic placeholder image
想收到的資訊
  • 時事
  • 投資
  • 生活
喜歡的資訊
  • 編輯推介
  • 時事新聞
  • 博客
  • 投資
  • 趣味影片
  • 生活
教育水平
  • 小學
  • 中學
  • 大學
  • 碩士
  • 博士
常用的社交媒體
  • Facebook
  • 微博
  • WeChat
  • Whatsapp
  • Twitter
  • Line
  • Instagram
確認

我們會發送內含重設密碼連結的通知信給您

確認

焦點

倘《禁蒙面法》未能止暴
葛珮帆倡加重刑罰!

2019.10.04 21:40 焦點

《禁蒙面法》千呼萬喚始出來,社會期望條例可助止暴制亂。《禁蒙面法推動組》召集人、民建聯議員葛珮帆認為,政府終於下定決心立法是好開始,儘管未必能馬上見效,相信長遠仍能減少暴力。

立法是止暴制亂第一步

葛珮帆接受HKG報查詢時指出,《禁蒙面法》的條文與《禁蒙面法推動組》原意相距不遠,惟擔憂條例罰則太輕,未必有足夠的阻嚇力。葛珮帆續指,政府既然願意立法,總算是踏出身一步,並期望以後會有第二、第三步,若《禁蒙面法》現時最高判囚一年、罰款港幣2.5萬的刑罰不足以阻嚇暴力,政府就應該提高罰則,以收止暴制亂之效。

社會對《禁蒙面法》期望甚高,到底條例能否阻嚇黑衣,還請拭目以待!但若成效不足,大家又是否同意葛珮帆議員所建議,進一步加重刑罰?

原圖:文匯報、ViuTV新聞截圖

http://paper.wenweipo.com/2018/07/05/HS1807050006.htm

投票已截止,多謝支持

發表意見

排列方式:
大廚
冇人執法,有死刑都冇用啦!
20191006
大廚
冇人唔執法,有死刑都冇用啦!
20191006
黃就是蝗
"最高判囚一年、罰款港幣2.5萬的刑罰"根本就不足以阻嚇暴力。唔明白點解定得咁輕。反正DF官都放生㗎啦。
20191005
Andy Ho
如果,《禁蒙面法》未必有效平息這次暴亂的話,林鄭政府是否應該用《緊急法》去為《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
20191005
林錦雄
如嫌疑犯人,可被判一年或以上刑期的,每個市民都**合法**執行 【公民拘捕權】去捉非法圍 他人或公司 職員的黑衣 蒙面 曱甴!
20191004
林錦雄
歡迎林鄭為特首為港童切身利益着想,取締了葉建源**經營政治 迷幻藥 網络** !其實蒙了面,人就當作不再是自我本身,有如吸上*迷幻藥*,失去個人認知能力!今日AI 時代,蒙不蒙面,一樣捉到,曱甴蒙面的行為,只是**掩耳盗铃**而己,立禁蒙面法,是為咗曱甴平安而取走害曱甴去送頭的迷幻藥,是曱甴的大好事!
20191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