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眾志成員於今年3月16日,在立法會就《國歌條例草案》舉行公聽會時,突然離開位衝向主席台及官員,最終三人被逐離場,昨日3人收到法庭傳票,被律政司以《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起訴,案件將會於10月14日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3月16日立法會當日下午嘅環節期間,眾志三名成員鄭家朗、何秀儀及吳嘉兒發言後,播放國歌及舉起標語,更衝向主席台,混亂間撞倒一名保安人員,隨後三人被趕離場,該名保安則需由救護車送院。
香港眾志於昨晚在Facebook發文,指涉事三名成員已收到法庭傳票,眾志稱秘書處以往只會以警告形式處理會內抗議行動,但三名成員卻在國慶前夕收到法庭傳票,質疑檢控係白色恐怖、箝制人民表達自由與爭取民主訴求云云。
眾志成員涉嫌違法被起訴實屬正常,與政治打壓何干?大家有咩想講?
原圖: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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