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犯錯都是對的?浸大學生會長方仲賢昨晚遇O記休班警截查時,被搜出10支鐳射槍(有人堅稱是「觀星筆」),警方以藏攻擊性武器將其拘捕(請按此重溫)。方聲稱不適送院,獲浸大校長錢大康探望。前特首梁振英在社交媒體發帖,呼籲大家評論事件前思考方涉藏10支「觀星雷射槍」是否合理?並質疑錢大康漏夜探方是否恰當?CY促請校方拿納稅人的錢幫學生前先搞清事實,「不是任何學生做的任何事都是對的。今天部分香港年輕人的問題就是被放縱做(造)成的」。
浸會大學學生會會長因為涉嫌藏有十支「觀星雷射槍」被捕。
大家在評論這件事之前,是不是應該問下面幾個問題:
1. 這同學有觀星的喜好嗎?
2. 十支之多,有喜好觀星的同學朋友託他買嗎?他是觀星會幹事嗎?
3. 手機裡有沒有關於別人託他買「觀星雷射槍」的紀錄,以及買此東西的用途的紀錄?
大學校長錢大康漏夜去醫院探望這位同學,做法對嗎?是從理還是從眾?至於學校拿納稅人的錢請代表律師,請先把事實弄清楚吧!不是任何學生做的任何事都是對的。今天部分香港年輕人的問題就是被放縱做(造)成的。
原圖:無綫新聞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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