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20日,因應修訂《逃犯條例》在立法會的第一次受挫,特首林鄭月娥公開表示,本年度立法會工作不順暢,議員不合作,最終只會拖著香港,更坦言沒有足夠政治能量去解決問題。明大局,順大勢,乃是所有政治人物需要基本擁有的兩種能力,身為中央任命的地方官員,又是特區之首的林鄭月娥欲要在《一國兩制》下有所作為,尤需掌握。
由鄧小平定調的「一國兩制」以及「五十年不變」的最終目標其實就是「變」;促成香港市民的殖民潛意識與價值觀逐漸改變過來。「一國兩制」提供平穩改變的過渡平臺,「五十年不變」則是劃出轉變的時間。換句話說,這兩個框架提供了充裕的空時,讓香港可以隨著內地的發展幅度與速度,循序漸進但堅定不移地融入國家主體。大灣區發展規劃、港珠澳大橋、一地兩檢高鐵等等項目只不過是國家眾多促變安排的一部份。
從回歸開始,「變」就是香港的大局,只是有不少香港人還活在虛幻的美英天仙局當中,不懂自拔。如果林鄭特首明白這個道理,就應該「戒掉」英國人在殖民時代終結前惡意大量灌輸的假自由、歪民主「毒癮」,帶領香港主動、全面、恰如其分地向中央的整體戰略佈局靠攏。背離這個大局,不管特首是誰,其個人的想法與感覺為何,都是蜉蝣撼樹,終必自取其辱。其實,中央與香港的政治名份在22年前早已篤定,政治能量也全在中央手裡,只是通過「基本法」把部份日常運作所需要的權力授予特首而已。
在中央與地方的權力分配上,中國歷朝歷代都曾絞盡腦汁,也積累了大量可貴的經驗與教訓。中央如果攬權過重,就會幹強枝弱,不利國家的均衡發展與防衛力量,宋朝就是因此亡於外患;但如若任令地方挾權自重,則會出現尾大不掉,中央難以控制的亂局,西漢時的七國之亂、唐朝時的節度使作亂、1959年西藏噶廈地方政府叛亂等等只是其中一些比較深刻的例子。為了全國的長治久安,中央必須在兩制中有一個平衡的權力設計,這個苦心在香港近年的亂事當中發揮了巨大的作用,最鮮明的例子便是第五次人大釋法。
在港英政府時代,通訊與交通手段遠不如現在的進步,治下又是異文異種的中國人,如若事事必須請示萬裡之外的倫敦政府,往返延誤實多,對維持殖民管治非常不利。因此之故,奉行三權分立的倫敦政府港事特辦,賦予港督行政主導、臨機專斷的獨裁大權。除了回歸前的幾年之外,歷任港督皆獨攬除了軍權之外的立法、政務、財政、人事以及終極司法等所有權力。
那時,港督只不過只是殖民地部(後改為內政部)底下眾多殖民地總督之一,位微官小,其任命與任期完全受制于英倫。另一方面,港督勾結中國人,擁權自重、裂土稱王的可能性幾乎等於零,加上軍隊的指揮與調動權分攤在英國駐港三軍司令手上,其對英國祖家的忠心受到最大程度的保證。這就是英國在香港殖民地奉行百多年的權力佈局。
鄧小平是西藏和平解放的「十七條」起草者,也是西藏平叛的主導者,當然懂得如何因時、地制宜。香港與廣東省毗鄰,跨河便至,通訊與交通運輸極為方便暢順,港督的那一套已經不合時宜。「香港基本法」制訂於1980年代的中後期(1990年公布),那時中國改革開放不久,經濟水準及社會條件與香港的差距極大,英國人又包藏禍心,開始放縱毫無政治經驗的香港人大搞似是而非的自由、人權、民主政治,扭曲了很多香港人的國家民族價值觀。
在這種環境下,如果特首如港督一樣權力獨大,時間一久,恐怕會催生出現代版的節度使,難以節制。但是,假如特首權力太少,則不利於其有效執政,保證不了香港的繁榮安定,如此「一國兩制」恐怕會變成國際笑話。如何在這兩者之間作出最佳的平衡拉扯,鄧小平就表現出高超的政治智慧。
如果不瞭解上述這個大勢,特首施政與建制派輔政就會如瞎子摸象,幹起事來「蝦碌」百出,在美英與泛獨團夥的陰謀毒計下更會險象橫生。有關例子之前有「佔中暴亂」與「旺角暴動」,最近則有土地發展政策、如何解決房屋短缺、過海隧道合併、逃犯條例修訂、引入外地醫生方案、眾多基建財務撥款等等的連番受挫。林鄭特首慨嘆能量不足,病因就在這裡。
下篇會介紹香港這個權力大勢。
原圖:文匯報
http://news.wenweipo.com/2017/06/16/IN170616001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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