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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立法會絕非法外之地

2016.12.11 16:00 時事 讀者投稿

近日,反對派立法會議員接二連三捲入司法訴訟之中,在就職宣誓時辱華的游蕙禎及梁頌恆更已被解除立法會議員資格,政府稍後將會舉行補選,數以億計的公帑難免再次被白白浪費。日前,律政司亦已代表特首,入稟法院對劉小麗宣誓的合法性作出司法覆核。除了宣誓問題外,鄭松泰早前於立法會倒轉建制派桌面上的國旗和區旗,涉嫌觸犯《國旗及國徽條例》,劉國勳議員已去信警務處投訴,要求依法作出跟進;梁國雄公然於會議期間搶走發展局副局長馬紹祥的文件,特區政府亦已報警。種種行動表明了,特區政府和建制派有堅定的決心維護法治,立法會絕非法外之地,違法者必須付上法律代價!

市民希望撥亂反正

事實上,一直有很多市民認為,過去的立法會的秩序實在太過敗壞,反對派議員的行徑愈趨粗鄙和暴力,為社會建立了很壞的榜樣,教壞小朋友,十分希望立法會早日撥亂反正。所以特區政府和建制派紛紛對反對派的違法行為作出入稟和舉報,無疑是站到了絕大多數市民的一邊。 畢竟,法治是香港的核心價值,市民不會接受立法會議員享有違法的特權。若連具立法權力的機關內成員也不遵循法律,其他人還會重視法律嗎?法律的權威和尊嚴還有保障嗎?香港人必須明白到,一旦香港失去了法治,最終受害的,只會是香港的整體利益,以及絕大多數香港市民。

須零容忍違法行為

依據西方的破窗理論,倘若我們對社會上的一些違法行徑視而不見,久而久之,違法的風氣會迅速蔓延下去,社會將漸漸失去法治精神。故此,對於立法會議員的違法行為,我們必須零容忍。筆者完全認同特區政府及建制派以司法手段來維護法治的行動! 立法會的權力來源是《基本法》,立法會議員絕對有憲制責任擁護《基本法》;作為普通市民,依法守法也是基本的公民責任。立法會議員絕無踐踏法律的理由!況且,維護法治只是最基本的責任,若連這一點基本要求也達不到,怎能夠成為稱職的公職人員? 作者:周轉香(新界社團聯會(新社聯)副會長) 圖:文匯報 http://paper.wenweipo.com/2016/11/25/HK1611250016.htm http://paper.wenweipo.com/2016/10/12/HS1610120006.htm http://news.wenweipo.com/2016/11/07/IN161107003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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