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者名稱
使用者電郵
密碼
確認密碼
年齡
性別
Generic placeholder image
想收到的資訊
  • 時事
  • 投資
  • 生活
喜歡的資訊
  • 編輯推介
  • 時事新聞
  • 博客
  • 投資
  • 趣味影片
  • 生活
教育水平
  • 小學
  • 中學
  • 大學
  • 碩士
  • 博士
常用的社交媒體
  • Facebook
  • 微博
  • WeChat
  • Whatsapp
  • Twitter
  • Line
  • Instagram
確認

我們會發送內含重設密碼連結的通知信給您

確認

投資

以有限公司名義買入物業,有什麼支出可以扣除?

2015.06.27 22:30 投資 陳仲德

這個是一個很多人常問的問題,因為當一個人不斷以個人名義買入物業作投資用途,相信到了第四間開始,便會發覺本身的薪金加上租金收入,每年要繳付的稅款,絕對會嚇到個心離一離,於是便會打算以有限公司名義買入物業作投資用途。 然後當知道有限公司每年的成本要接近萬元,很多人又會十五十六,內心不其然會說一間收租公司可以有什麼支出?又不是正正式式做生意,如果收租都要蝕錢,稅局都會懷疑。 不錯,以一間單純以租金收入為主要業務的公司,確實是沒有什麼支出,總不成單位每個月都要維修幾萬元。雖然在你眼中,你間有限公司是一間單純投資物業的公司,但在其他人眼中,你間公司是一間公司,是一間可以經營任何業務嘅公司。 因為一般人成立間有限公司是有目的地成立,所以在思維上已有局限。假設你用間有限公司經營生意好多年,然後用呢間公司買些少物業收租,可以嗎?又或者我間公司本身是投資物業,但又想轉型賣零食,做多瓣生意又可不可以? 香港是沒有規定一間公司只可以經營一項業務,但何解很多人要用唔同公司做唔同生意,這樣安排是關於風險同税務管理,涉及範圍很廣,暫且不表。 圖:網絡圖片

投票已截止,多謝支持

發表意見

排列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