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港大新任校委會主席李國章召開第一次會議,部分學生疑似在政黨的指揮及安排下,再次衝擊及圍堵校委會。及後李國章及校委之一的張達明分別對外講解是次衝突的經過,不同的版本被指為「港大羅生門」事件。
置保密協議不顧 一再傳訊息
然而,只要細心分析,就可以從講話中去知道事實的發展。
首先,張達明認為李國章指港大學生會會長馮敬恩是「大話精」、違反保密原則向場外學生發放假消息的言論是不公道的,認為李的講法具挑釁性、火上加油及煽風點火。但作為罷課委員會一員的李子豪,早前在電台節目中提到,罷課委員會收到的訊息與校委會的結果曾出現「技術性錯誤」,之後才發出「澄清」。
那麼,罷課委員會是從誰人手上收到消息的?該消息的「技術性錯誤」到底與事實偏離多遠?作為法律教授的張達明,在批評李國章前是否已確切地看過該訊息?有沒有顧及公眾知情權,向市民開誠布公?
能證實的是,校委會議有「保密協議」,學生卻能從會議場外收到會議的消息,而該訊息卻與事實存在「技術性錯誤」;李國章並無扭曲事實,那到底是誰在挑釁,火上加油及煽風點火呢?
張達明再指出,警察在校園內護送校委離開,令校長及學生加劇對立;但市民卻能從不同的傳媒中看到,學生一直在發動激烈的碰撞,並在不同的出口利用掃帚等工具封瑣出入口。
2012年,內地領導人訪港,港大學生卻對到訪嘉賓不敬,被留在樓梯口接受調查。時任法律學院院長的陳文敏認為「如果超越了任何法律依據,亦無任何理由不讓學生離開,這是侵犯人身自由,侵權行為及構成非法禁錮」。法律是講求公平的,以上講法將「學生」換成「李國章」亦應該相同。既然表面證據指明,涉嫌或懷疑有「非法禁錮」的刑事罪行發生,警方到場執法又有何不妥?
警方救出被「禁錮」的受害者,就會「加劇對立」?張達明先生是否認為案件發生時,受害者要對肇事者作出「絕對的配合」,才是合理的做法?
聲大夾惡 豈是「商討」態度?
事實上,校委會議亦積極回應了學生的訴求,成立了檢討管治的專責小組。當張達明指責李國章在會後無作出有效安排交代決定時,有沒有考慮當時學生歇斯底里的行動,對一切不符合心中的要求便作出肢體碰撞,這不是「商討」,而是「脅逼」。
學生們不斷強調校委「沒有聆聽學生的聲音」,但請問學生們又有沒有聆聽「校方的聲音」?有沒有聆聽「市民大眾的聲音」?甚至有沒有聆聽「沒有參與運動的其他港大學生的聲音」?其身不正,又何以指摘旁人?
社會人士側目 損失只是港大生
連串政黨界入港大學生運動,已讓港大聲譽跌至谷底,激烈及反抗的形像,「洩密」、「謊言」、「暴力」、「技術性錯誤」,會讓人對港大生是否會遵守行業的「專業守則」,亦會令未來的僱主在聘請時多了考慮;影響的是每一位港大畢業生的前途。
這絕不是危言聳聽,學生們可以對校委會主席看不順眼,社會人士同樣可以對港大生「另眼相看」。這只是淺白的「作用力」及「反作用力」原理。同學們,清醒一點吧!
圖:now 新聞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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