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唸新聞系出身,所有做新聞的守則,都是從前在雜誌社邊做邊學回來。我有幸跟了一個好師傅,他教我好多新聞學基本法,由記者到編輯,由編輯至老總,哪一些是界線,哪裡是地雷陣,絕對要堅守,絕不可逾越。 我以為,這種基本知識,會代代相傳,至少新聞系第一課就有教,唸新聞的、做新聞的,不可不知,簡單如一個護士,不會將一枝插屁股的探熱針,插進病人口裡一樣,是護士界的ABC。 然而,這些日子,我看到愈來愈多新聞界的ABC出了亂子,甚至鬧上法庭。最嚴重的當然是關於大角嘴弒雙親碎屍案的報道,壹傳媒集團旗下的《蘋果日報》及已停刊的《爽報》在案件進入司法程序後,仍派記者進監牢訪問被告,並刊登有關犯案動機的報道,結果,兩報時任總編輯及兩名採訪記者,先後被律政司控告藐視法庭,被罰款55萬。 案件進入司法程序後不能報道,是新聞界的ABC,被判罪的把關人,是當日有份教導我這ABC原則的前輩,幾十年經驗的新聞人老貓燒鬚?還是今日大家已不擇手段得置守則於不顧,明眼人,一早看出來了。 另外一宗ABC發生在七警聆訊,Now新聞記者竟然在法庭內用手機偷拍七警的上庭照,誰都知道法庭內不能拍照錄影,即使當場沒被發現,事後刊登出來,一樣可以被控藐視法庭,那已經不是新聞守則裡的ABC,而是一個市民的ABC了。 走在前線監察社會的人,連基本律法都不守,還以蒙混心態求僥倖過關,這樣的新聞態度,記協卻從來不哼一聲。 最近,我看到許多份報紙用了差不多類同的標題去報道這件事:「九成七港大校友贊成李國章不適合出任校委會主席」。 咋看嚇人,細看騙人,十六萬港大畢業生議會會員,九成七即是有十五萬多個校友,那天投票只得四千幾人,何來十五萬之數? 原因簡單,標題只要多加兩個字,新聞訊息就差天共地了,正確訊息本來是「九成七出席校友贊成李國章不適合出任校委會主席」。 為什麼編輯要隱去「出席」二字?是故意製造李國章被港大校友一面倒反對的勢?還是有心誤導市民那四千幾票就代表九成七港大人心聲? 當今日香港新聞界為了一己立場可以連事實都掩蓋、連原則都不顧,當記協已成了某一方的武器只用作攻敵護短,這還是健康的傳媒生態嗎?市民還有真正的接收訊息權利嗎?監察別人的人,請先監察自己,其身不正,何來彰顯公義? 原載於堅料網: http://kinliu.hk/review/other/8385-80b1222510cd219e52d786bc5b371a59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0PGkbRTnMS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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