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正式將《國歌條例草案》提交立法會,惟「香港眾志」成員在條例首讀前,強闖政府總部東翼前地旗杆平台掛起「不歌頌的自由」的黑色橫額,導致一名保安人員受傷。他們事後更顛倒是非黑白,宣稱一直貫徹「非暴力」原則示威,反控有保安濫權「搶走」示威標語而報稱受傷,對此感遺憾云。
香港回歸祖國多年,我們確實有需要亦有責任落實《國歌法》。特區政府一再強調,草案主要精神是「尊重」,對普羅大眾是十分容易理解和做到,但對故意侮辱國歌者,則能有罰則起阻嚇作用。事實上,《國歌法》在世界各國都是常見的,即使港人到外國移民,同樣要尊重當地的國歌,因此所謂「不歌頌的自由」之說法,是不成立的。
眾志成反華棋子播獨
自從「香港」被全面取消參選資格後,他們早已丟棄自己中國人的身份,甘於淪為外部勢力反華的棋子,赤裸裸地成為「港獨、自決」組織。去年中美貿易戰打得如火如荼,他們更借「馬凱事件」大做文章,乞求外力干預,甚至要求美國政府向「打壓香港自由的官員」實施經濟制裁。
可幸無論是《國歌法》立法一事,還是「香港眾志」的示威鬧劇,主流社會對破壞派的煽惑也不為所動,這反映香港市民愈來愈明白人權自由並非無限大,大家也認同守法護法的重要。不過,儘管《國歌法》條文內容相對簡單,並獲得民意支持,但破壞派早已「預告」會動員加入料將成立的法案委員會,「逐字、逐個個案」與局方「研究」。特區政府必須嚴陣以待,拿捏好具體立法工作,免得政客從中作梗。
作者:新界社團聯會(新社聯)副理事長 西貢區議員 陳博智
原圖:香港志眾 Facebook P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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