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外賣平台在香港普及,外送員的權益日漸受關注。行政長官李家超,於2025年的《施政報告》中便提及,政府會以立法方式完善數碼平台工作者的工傷補償機制,涵蓋食物、貨物的外送平台工作者。
今日(7月10日),勞工及福利局向立法會人力事務委員會提交文件,當中便列明相關的法例內容。既為平台公司、 平台工作者及管理規範作出定義之外,受保障的工作期間亦清楚訂明,即在平台工作者執行平台工 作期間發生,以及是因為執行平台工作而引致。
考慮到平台工作的獨特性,平台工作者受保障的工作期間,會被界定為由平台工作者開始前往指定地點,執行提取任務的行程起計算,直至食物,或是貨物送達指定地點(包括食物或貨物送達後返回平台工作者使用的交通工具途中),或訂單被取消情況下的指定時間。
至於有關惡劣天氣的工作情況,文件亦列明平台工作者在送遞工作終止後4小時內,由執行平台工作的地點,回家途中遇上意外,時值8號以上風球,或紅色、黑色暴雨警告信號,或政府布的「極端情況」正生效,外送工作者亦可獲得補償。
此外,文件特別提及如工傷意外發生時,平台工作者同時服務於多個平台,各個涉事平台須分攤賠償責任。政府亦希望於年內向立法會提出立法建議。
職業無分貴賤,每一位打工仔理應獲得尊重、保障。政府有決心立法填補漏洞,保障外送員的權益,大家有何意見?不妨留言分享。
原圖︰文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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