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中聯辦主任張曉明在9月中旬說了一句,「香港特首超然三權之上,並強調香港不搞三權分立」之後,「三權分立」便變成了熱哄哄的話題。
英國先哲首倡分權
「三權分立」是源於十七世紀英國哲學家約翰‧洛克(John Locke)的政治論文《政府論》中所提出的政治體制。其核心思想是把國家的公權分散,令其不至於集中在單一的政府機構內,而使這些分立的機構產生互相制衡的作用。他認為假如公權集中在一個機構而沒有制衡,掌權者便會因為私利而濫權,社會最終失衡而變成混亂。
這就是所謂權力分立(separation of powers)的理論,但約翰‧洛克的原創理論只提及「兩權分立」,分別是「立法權」和「執行權」(即「行政權」),而非「三權分立」。直至十八世紀法國思想家孟德斯鳩(Charles Louis Montesquieu)秉承了約翰‧洛克的思想並加進了「司法權」,才把「兩權分立」變成「三權分立」。中華民國更採用了孫中山先生所提出的「五權分立」,在三權中再加入「考試權」與「監察權」。
其後的人普遍認為這種分權制度才是民主的保證,而美國的立國者則選擇了孟德斯鳩的理論,在美國憲法之內清楚地把行政、司法、立法三權分開,讓它們互相制衡,沿用至今。
其實無論是多少權分立,它的精神不外是制止一權坐大而以另一權互相制衡,回到起點其實就是約翰‧洛克的「兩權分立」論。
當西方的哲學家在十七世紀才想出這種令社會穩定的理論時,原來造物者一直把類似的機制套用在我們的生理功能上。兩者所不同的地方在於,前者是人為所製定的政治制度,而後者卻是與生俱來的維生系統。但兩者的目的都是一樣,就是保持系統主體之平衡穩定,讓其繼續生存下去。
後者的生理系統,醫學上稱之為「自律神經」,它主要由「交感神經」和「副交感神經」所組成。心臟能夠保持正常跳動,就是「自律神經」發揮功能的一個例子。
「神經」是六感與腦袋之間的溝通渠道,它從外界接收了訊號後,傳到腦中便產生反應。這些反應可以是與生俱來,又或是從知識經驗得來的。反應可以是慾望,或者是感覺,包括食慾、性慾、支配慾、求生慾、恐懼感與厭惡感等等。
「交感神經」會因應其對環境的感受來剌激各器官的機能,令有關的器官活躍,通常會使人亢奮、心跳加速、流汗等等以應付當時環境的需要。可是,假如「交感神經」長久地保持活躍的話,我們的身體和器官便會吃不消。於是,「副交感神經」便會在適當的時候產生作用令身體器官的功能緩慢下來,甚至休息來穩定和平衡身體的機能。如此,「交感神經」擔當着彷如「神經」的功能而「副交感神經」便肩負著彷如「自律」的作用。
華夏智慧太極陰陽
不得不佩服華夏老祖宗的智慧,自古流傳至今的太極陰陽,一正一負、相生相剋、互制互補的理論,不也就是這個道理嗎?上文所說的「兩權分立」之能穩國安、「自律神經」之可保身寧,也不過是陰陽學說的舊瓶新酒吧!
正是放諸四海皆適用,放於人事無不可。社會的安寧和諧,除了法治之外,靠的就是每個人懂得在意欲與自律,彷如一陰一陽之間取得平衡。假如只有自由而不以自律約束,週遭所見的,縱使不是秩序混亂、也必紛爭處處。
可惜,很多令人討厭的行為,偏偏未必構成違法而只是於理不合。遇上這種情況,法治便又顯得軟弱無能。所以社會的安寧和諧、人際間的融洽相處,便必須建基於文明教化和道德規範,簡言之便是自律。
文明的社會中,是容許辯理求真和自由地表達訴求。然而,這一切都應在自律及互相尊重的前提下進行。絕不能以己為尊、影響他人、擾亂秩序。這是一個非常簡單,人所共知的道理。
然而大家有目共睹的卻是,小城的這種平衡在這些年間,被一群滿口歪理的狂人不斷地破壞着。俯拾皆是的例子有:立法會上,多位只懂叫囂擲物的議員;怒罵警察的粗口老師;煽動群眾衝擊政府總部和堵塞街道的學者與學生領袖;妨礙商戶營業的「鳩嗚」兵團;欺負老弱婦孺的反水貨人士;製造爆炸品的港獨狂徒;衝擊港大校務會議的學子和噓國歌的球迷等等。
歸根究底,這些事件中的參與者其實只是希望表達訴求,但又何必選擇以自我放縱的反智方式,破壞秩序與安寧呢?這些罔顧並損害他人利益的行為,未能贏得市民支持之餘,更惹來普羅大眾的側目和齒冷。渴求社會進步,無論是政治上或民生上的訴求,本來都是好事,但社會穩定必須是先決條件。
世上萬事萬物的穩定,在於取得平衡,就正如「自律神經」的互相制衡卻也互相輔助的機理。人沒有了「自律」,只餘的便只有「神經」,引用通俗詞彙中的另類解釋,那是用來形容不能自我控制心智和行為的人。對了,文雅的稱呼叫作「瘋子」!
作者:阿郎
圖:美國憲法中的三權分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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