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秀髮」重要,還是公義重要?長毛的答案很可能是前者。DQ已完「長毛」梁國雄的「護髮」官司扯高本港花生價格。花生固然重要,但《南華早報》專欄作家盧綱(Alex Lo)指出,更大的問題是長毛打官司花掉90萬法援,而且他還打算再次申請法援上訴終審法院。若然長毛如願,納稅人又要忍痛割下一大塊肉了。
該文題為《長毛,別再浪費公帑》(Cut out wasting public funds, ‘Long Hair’)。談到訴訟有分有理有節的反對,以及單純浪費納稅人金錢,說到長毛「護髮」案,盧綱認為絕對屬於後者。
希望長毛別再上訴
上訴庭推翻原訟庭判決,判懲教署得直。長毛揚言要上訴到終審法院。作者坦言,希望佢唔會咁做。事實上,法援處已經給了長毛90萬打這輪官司。長毛說,有法援就上訴,無法援就算,擺到明不會從自己荷包拿錢出來。
對此,盧綱勸長毛行行好收手啦,因為公帑應用得其所。作者指出,長毛去年狀告懲教署勝訴,理據是當局准女囚留長頭髮,卻不許男囚如此,有違歧視條例。現在上訴庭撥亂反正,最主要的理據是男女有別是約定俗成的。無論男囚不准長髮,抑或女囚不許化妝的限制,根本無關直接歧視。
與公眾利益無關係
更重要的問題是,在作者眼中,長毛獲批大拿拿近百萬公帑打官司,卻毫不掩飾其出發點絕非為公義,而單純是為了一己之私。長毛沒有找過其他囚犯有否遇過類似問題,純粹是為了保留自己的長髮生招牌,與公眾利益一毛錢關係都沒有。因此,若讓他再次咬法援上訴,不止浪費納稅人的血汗及法庭寶貴的時間,如若讓他陰差陽錯贏了,更會打開極壞先例,令監獄綱紀大受衝擊,甚至蕩然無存。
盧綱批評,長毛當日因宣誓玩嘢被DQ,現在則因無聊訴訟而令自己進一步聲名狼藉。
《南華早報》原文:
http://www.scmp.com/comment/insight-opinion/article/2144243/cut-out-wasting-public-funds-long-hair
原圖:梁國雄Facebook
https://www.facebook.com/longhairhk/
投票已截止,多謝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