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東北13太保,包括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因於2014年在立法會財委會審議新界東北撥款期間,企圖強闖大樓,而被判社會服務令,後因律政司就刑期提出上訴成功,改判他們入獄8至13個月不等。黃浩銘就佔旺藐視法庭案服刑期滿,不過隨即又要面臨反東北案,黃浩銘今到終審法院就反東北案申請保釋等候上訴,更要求保釋期間離開香港一星期,話要去台灣參加社福學術會議喎!雖然法官批准佢以一萬元保釋外出,不過就禁止黃浩銘離開香港,理由就是佢沒有特別理由必須離港。 社福「學術」會議?講起「學術」呢個詞語,大家肯定記得戴耀廷以「學術」為由死撐高調播獨冇錯,誰知道黃浩銘去的「學術」會議又是甚麼東西呢?法官禁黃浩銘去台灣,不管理由若何,只能說禁得實在好! 原圖:文匯報、大公報 http://paper.wenweipo.com/2017/06/28/HK1706280043.htm http://news.takungpao.com.hk/hkol/topnews/2015-08/31482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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