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眾志」周庭日前被裁定補選提名無效後,「自決派」即大放厥詞,恐嚇港人。一時稱港人「有權自主未來的生活方式及社會前途」,這不應被扭曲成違反《基本法》,一時又把「反港獨」的主流民意「拖落水」,吹噓今次「被DQ的是香港人的自由意志」、是「對一整代人的政治清算」云云。
無論「自決派」如何玩文字遊戲,「眾志」根本是包著「民主自決」糖衣的「港獨」組織。他們自稱不提倡「港獨」,卻表明主張透過「公投」由港人共同認受香港主權和憲制,甚至同意「公投」應包括「獨立」和「地方自治」等選項。相關論述顯然違反《基本法》和「一國兩制」原則,故此打著「眾志」旗號參選的周庭,被裁定提名無效,絕對是合法合理的。
至於破壞派搬出《基本法》保障港人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必須重申,國家憲法在包括香港特區的全國範圍,具有最高效力和權威,《基本法》一切效力和權威同樣來源於憲法。「自決派」豈能不斷挑戰國家主權,無視國家憲法,卻又選擇性地引用《基本法》條文作為護身符呢?
習主席在十九大報告中重申,堅持以愛國者為主體治港治澳,希望特區政府團結各界履行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的憲制責任。香港立法會是特區管治的重要部分,議員尊重國家憲制是理所當然的。2016年底,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時亦明確列明擁護《基本法》、效忠特區,是宣誓法定內容,也是參選或出任公職的法定要求和條件。要真正捍衛香港利益,港人必須齊心「排獨」,免得議事堂後患無窮。
作者:潘志成 新界社團聯會副理事長 葵青區議員
原圖︰大公報 http://www.takungpao.com.hk/hongkong/text/2018/0127/142454.html http://photo.takungpao.com/hk/2015-12/14266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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