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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蘋果被判誹謗 記協銷聲匿跡

2015.08.24 18:45 時事 隻抽俠

傳媒有傳媒道德。 筆桿子殺人,威力絕對不亞於動刀槍。所以傳媒在編採過程,必定事事求真絕不馬虎。 《蘋果日報》「做新聞」已經不是新聞;善忘的讀者絕對不會忘記當年轟動全港的「陳健康」事件。為求銷量不惜踐踏傳媒操守,破壞香港的傳媒生態。 2008年《蘋果日報》又故伎重施,又是向弱勢工友開刀,誣捏警署女雜工羅女士偷取清潔用品,未待警方調查便選擇刊出報道,令到認識羅女士的人以為她真的曾盜竊、曠工及工作懶散。 毁人聲譽更甚於取人性命;出身於基層的羅女士面對的是龐大的傳媒機構,正是有屈不能伸,結果患上嚴重抑鬱,出現自殺傾向,每晚都需要吃藥才能安寢。為求還自己一個清白,羅女士決定控告蘋果日報有限公司及索取精神賠償。 《蘋果日報》在庭上仍是以同樣的招數作抗辯,認為「涉案報道是『負責任的報道』」,企圖以「新聞自由」來開脫,但法官認為《蘋果日報》的行為是鹵莽,抗辯理由不成立,裁定《蘋果日報》須賠償741,240元給羅女士。 《蘋果日報》目前仍有誹謗官司在進行中,當中涉及的賠償金額更超逾6億元;苦主們紛紛向該報刊要求取回公道。但奇怪,面對這種傳媒的害群之馬,記協又為何沒有對《蘋果日報》作出聲討及讉責? 圖:now新聞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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