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鳳姐,今日辛苦妳喇﹗雙學「三子」黃之鋒(河童)、羅冠聰及周永康於2014年9月26日衝擊「公民廣場」的政府總部東翼前地廣場,去年被判非法集會等罪成立,但律政司不滿刑期過輕而提出覆核,刑期覆核今日已有結果,黃之鋒改判入獄半年!其實黃之鋒一早打定輸數,預了坐監,現時「預感」成真,繼續冇得做議員,真該跟你說句「恭喜」!
想選議員起碼等五年
眾所周知,河童恨做議員恨到發晒燒,甚至為此入稟法院司法覆核。被判入獄半年,由於一經法院定罪入獄超過3個月,5年內會被禁止參與任何公共選舉。換句話講,本有傳黃計劃將會於2019年循南區海怡半島參選區議會,及會於2020年參選立法會,但因為現時被判入獄半年,故就算河童今年10月終滿21歲夠秤都沒有用了。河童想參選做議員?繼續等多幾年吧!
犯罪當然要入獄,今次判決非常正確﹗隨著搞事分子逐個被判刑,終見到香港有希望了,相信香港之後也會愈來愈好!
原圖:無綫新聞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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