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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均瑜指馮敬恩罪成有警惕作用 讓學生知道暴力行為有後果

2017.07.21 19:30 時事

在2016年1月26晚圍堵港大校委會案,港大學生會前會長馮敬恩及外務前副會長李峰琦被起訴,馮於早前已承認刑事損壞及企圖強行進入兩罪,案件於昨早(20日)裁決,雖刑事恐嚇校委會主席李國章脫罪,但「在公眾地方內擾亂秩序行為」則罪名成立,而李峰琦亦被裁定阻礙公職人員執行職務罪成。

港大尊重法庭裁決

對於兩人被控罪,嶺南大學校董兼教聯會會長黃均瑜表示馮敬恩罪成有警惕作用, 據《大公報》報導,黃均瑜指今次法庭的裁決能起阻嚇作用,令學生們知道使用暴力行為會有後果,同時可以警惕年輕人,勿因暴力行為斷送自己的前程。而香港大學發言人則表示大學會尊重法庭的裁決。 做錯事理應負上責任,特別是做了違反法律的事,過往不少年輕人自以為「年紀細」犯了罪也不用負責任,今次馮敬恩罪成,希望真如黃均瑜所說的,能起警惕作用,同時小編亦希望年輕人別因一時「失去理智」而做了令自己遺憾一生的事。 圖:有線截圖、大公報、網絡圖片 http://paper.wenweipo.com/2014/12/23/YO1412230004.htm https://pixabay.com/zh/%E6%81%90%E6%83%A7-%E5%A5%B3%E5%AD%90-%E5%81%9C%E6%AD%A2-%E5%AF%B9%E5%A6%87%E5%A5%B3%E7%9A%84%E6%9A%B4%E5%8A%9B%E8%A1%8C%E4%B8%BA-%E8%99%90%E5%BE%85-%E8%8A%82%E6%8B%8D-%E7%8A%AF%E7%BD%AA-%E5%B9%B3%E7%AD%89-113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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