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佔領活動期間,20名被告因涉違反法庭禁令,控告他們刑事藐視法庭罪名。當中包括香港眾志秘書長「河童」黃之鋒、學聯前副秘書長岑敖暉及社民連外務副主席黃浩銘。
被告黃之鋒、岑敖暉、周蘊瑩、朱緯圇、張啟康、蔡達誠及司徒子朗於早前表示認罪。其他仍未認罪的被告,包括黃浩銘、朱佩欣、郭陽煜、趙志深、陳寶瑩、關兆宏、熊卓倫、馮啟禧及麥盈湘。
等審結後才處理求情
案件於今早(11日)繼續在高院審理,黃之鋒等已認罪的被告已呈上求情文件,透過代表律師表示會毫無保留地道歉,且透露黃之鋒曾被控非法集結,控方已申請加刑。律政司不反對辯方修正的求情內容,法庭決定定先傳召證人,等案件審結後才處理黃等已認罪被告的求情。
黃之鋒認罪只是為參選,只不過他「上身」的官司並不只刑事藐視法庭罪名,即使佔旺認衰求輕判,但非法集結案恐被加控,看來他的參選夢都難以實現了!
原圖:網上圖片及視頻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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