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認不認還須認,一向「扮上菜」嘅河童終於開口認想選立會,仲要無恥地以此為求情理由,希望犯事後可輕判!喺法庭講呢啲,真係傻的嗎?犯事受懲,天經地義,既想選立會入體制,何解又要搞事?日日大講為民主奮鬥、為大家發聲,月入10萬的名利面前,河童咪又係要汪汪叫!
不知自己在場釀阻礙?
香港眾志「河童」黃之鋒、學聯前副秘書長岑敖暉等因於佔旺清場時涉違禁制令,被控以刑事藐視法庭,有11人表示會認罪,案件至今日處理各被告的求情。庭上光怪陸離的理由盡出,有嶺大女生表示戴口罩是因為朋輩壓力,仲話唔知當日戴紅帽者是執達吏,以為只是內地遊客。小編不禁為聖誕老人而感可憐……
不過,沒有最古怪,只有更古怪!資深大律師駱應淦在庭上指河童當日聽到清場警告,但不知自己只在場也會構成阻礙。哈!怪了!河童屢次強調為實踐公民抗命,無悔入獄,現在卻成了位只是在場的「旁觀者」,還不知自己「阻住地球轉」!其後,駱大狀再說出重點,指河童有意參選立會,倘判囚三個月以上,將失去資格,因而希望法官輕判。違法而不欲承認有問題,還表示想依法走入體制,這不可笑嗎?
岑敖暉不向市民道歉?
及至岑敖暉,駱應淦指岑當日現身旺角,只是擔心示威者安全,監察清場是為了避免衝突,又對當日違令向法庭道歉云云。
姑勿論岑只向法庭道歉,卻不對市民說對不起。此時此刻,只想到了一句台詞︰「如果道歉有用,還要警察幹嘛?」大家又點睇呢?
原圖︰無綫新聞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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