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眾志秘書長「河童」黃之鋒及成員林朗彥等,聯同人民力量及社民連成員,昨晨用黑布纏繞金紫荊雕塑,保安員報警,警員到場拆除黑布。法律界和政界同聲譴責事件。
中小企律師行協會創會會長陳曼琪指摘,黃之鋒等人在七一前夕,將黑布纏於金紫荊雕塑的行為,並公布意圖藉此煽動別人在7月1日上街,相當可能導致社會安寧破壞,有可能涉嫌違反香港法例第245章《公安條例》的公眾地方內擾亂秩序行為罪,一經定罪,可判罰款5,000元及監禁12個月。
葛珮帆:行為幼稚可恥
勞工界議員陸頌雄亦對事件表示強烈抗議和遺憾,批評有關行為是「低莊」、幼稚的政治宣示。他指金紫荊雕塑極具歷史意義,直斥搞事者行為是褻瀆,極不尊重「一國兩制」和國家主權,亦是從根本上否定「一國兩制」,甚至是或明或暗地打着民主自決和本土口號來推動港獨,不利「一國兩制」實施。
他又呼籲泛民應與此一小撮激進派劃清界線,相信中央政府願意與香港各界溝通。他又相信會有人在領導人來港時作政治宣示,冀他們能尊重法律、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
立法會議員葛珮帆則批評香港眾志成員作出有關行為是幼稚、可恥和「小學雞」,亦表示他們不尊重「一國兩制」、香港市民和中央政府,希望他們不要再作出那些行為來侮辱香港市民。她又對強烈譴責有關行為,直指行動明顯是破壞公物和行為不檢,故要求警方嚴正執法。
田北辰:如同倒香港米
立法會議員田北辰亦批評,香港眾志的行動「極之極之不尊敬」,指若大家希望維持「一國兩制」及希望有的空間,「希望佢盡量唔好搞啦,搞嚟做咩啫,完全冇意思,根本就係同我哋自己香港倒米」。他表示,對這些行為反感,又指現在中國強大,與改革開放有關,「你依家搞咩啫?為咩啫?我唔覺得有好多市民支持喎!」
基本法委員會委員譚惠珠認為,黃之鋒等人的行動不尊重特區及區徽,做不成大事,沒有意義,唯一表達到的,是部分人不顧大體及不尊重國家。
「河童」及拉雜成軍的所謂激進派的幼稚行為,只會遭到愈來愈多人唾棄,有網民勸他們不要再美化自己的劣行,更有網民直斥「一群naive的小屁孩在搞事」,「不如番(返)去你老家笠埋自由神像啦」!真係公道自在人心,搞搞震當自己係自由守護神!
原圖:
http://news.takungpao.com/hkol/topnews/2015-07/30616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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