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農曆年期間發生旺角暴亂,其中一宗案件涉及10人被控暴動、刑事毀壞及襲警等共14項控罪,案件在西九龍法院續審。警員作供指,第四被告承認當日在場。
聲稱偕同女性友人到旺角
警員黎劍鴻作供指,去年2月26日早上6時許,和同僚到第四被告何錦森住所拘捕對方,第四被告稱,他當日是在旺角,遂把第四被告帶到黃大仙警署,並將被告在警誡下的說話補錄在筆記簿。
第四被的錄影供詞指他去年2月8日(初一)晚上,和一名女性朋友到旺角,在遠處見到暴動發生,警員並向第四被告展示在其住所檢獲明信片、手帶等物品,都寫上「我要普選」等字。
住所物品寫「我要真普選」
10名被告依次為莫嘉濤、鍾志華、何錦森、霍廷昊、陳和祥、鄧敬宗、李卓軒、林永旺、葉梓豐及吳挺愷,分別被控暴動、襲警及刑事損壞等共14項控罪。另有一被告李倩怡,已潛逃台灣缺席聆訊,法庭已發出拘捕令。而早前首被告莫嘉濤已承認襲警罪;吳挺愷則承認暴動罪。
圖:大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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