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G訊】無綫電視前業務總經理、現任商台首席智囊陳志雲早前被裁定串謀前經理人叢培崑收受利益罪成,兩人早前在律政司兩度上訴下被裁定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成,分別被判罰款8.4萬元及2.8萬元,兩人終極上訴至終審法院,案件今開審。 叢培崑有出庭,陳志雲則由律師謝華淵代表出庭。陳志雲被指在2009年,與叢培崑串謀非法收取11.2萬元,作為出席無綫製作的除夕倒數活動報酬。本來區域法院裁定二人串謀收受利益罪不成立,律政司兩度提出上訴,前年高等法院裁定二人罪成,陳志雲及叢培崑分別被判罰8.4萬元及2.8萬元。 圖:港台新聞截圖 http://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1242971-2016021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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