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2014年11月在旺角佔領區清場,17人涉嫌違反禁制令,遭律政司控告刑事藐視法庭。案件今在高院處理,其中兩名被告「四眼哥哥」鄭錦滿(28歲)及歐煜鈞(23歲)承認藐視法庭罪,法官押後判刑。
鄭錦滿今遲了到庭,及後當資深大律師麥高義替他進行求情時,鄭坐在旁聽席上玩手機,結果被法官質疑其認罪誠意。
辯方律師也認為不可接受
法官陳慶偉在律師陳辭中段突然打斷對方,着鄭錦滿不要在庭上玩電話,表示會將之沒收,並怒斥鄭錦满不尊重法庭,「是否以為可隨便出入及玩樂?我怎能相信你就此案有真誠歉意?」麥高義也同意鄭的行為是不可接受。
而任兼職侍應的歐煜鈞沒有任何政治聯繫,當日見警察在場宣讀禁制令時,誤以為禁制令是警方的命令,不知道原來是由法庭頒令,沒意挑戰法庭,而被告已受到重大教訓,希望法庭可考慮以罰款處理。
法官表示須時考慮,遂將案件押後再判刑。至於訟費方面,辯方認為不須承擔控方訟費,惟律政司指沒有理由不申請訟費命令,法官表示希望先索取訟費評估文件後再處理。
圖:無綫新聞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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