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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KG訊】去年大年初一深夜爆發旺角暴亂,一幕幕掟磚、燒車、襲警的畫面依然歷歷在目。首個於旺暴案罪成的被告、熱血公民成員陳柏洋,因向警察掟水樽及激烈拒捕而判囚9個月。陳不服定罪和判刑,再次向高院申請保釋等候上訴,獲准以1.5萬元、不得離港及每星期3次報到等條件保釋。案件將於3月8日開審。 陳柏洋現年31歲,在旺暴當晚被捕,原本被控以暴動罪,但去年中獲改控較輕的襲警和拒捕罪。陳已在獄中服刑近半年,扣除獄中行為良好的減刑,預計於下月5日出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