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G訊】去年1月26日晚港大校委會開會時被圍堵,港大學生會前會長馮敬恩(圖右)及外務前副會長李峰琦(圖左)事後被控。案件今日於東區裁判法院結案陳詞,並押後至3月29日裁決。
兩被告續准保釋
馮被控刑事恐嚇、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刑事損壞及企圖強行進入共4罪,並承認後兩項控罪;李則被控阻礙公職人員執行職務,他否認控罪。控方於陳詞時強調,多名證人在庭上所作的並非「約略的描述」,全都能認出李;加上被告圖令人受驚,即使沒有執行也已構成罪行。
辯方代表大律師李柱銘質疑,證人兼校委會主席李國章假裝自己受驚,稱他為「容易受驚的男人」,又指港大保安經理張憲君的證供前後有出入云云。案件押後至3月29日裁決,兩被告准以原有條件保釋。
圖︰大公報
http://www.takungpao.com.hk/hongkong/text/2016/0922/257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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