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屆巴黎奧運會,無論係國家隊定係港隊都拎到驕人成績,吸引海內外媒體爭相報道,有一段小插曲大家未必有特別留意——喺8月2日嘅羽毛球男雙金牌戰中,有嚟自台灣地區嘅球迷,因手持寫有「TAIWAN」嘅毛巾,畀大會工作人員沒收,亦有人因展示「台灣加油」標語,被工作人員要求移步到後方溝通,更一度同其他球迷發生爭執,過程中有所拉扯。
台灣方面當然唔高興,第二日即刻抗議,話有「惡意人士」以「粗暴卑劣手段」搶奪標語,違反咗奧運所代表嘅文明精神,更悖離法治同侵害言論自由。
乜嘢係奧運精神?翻查資料,國際奧委會曾解釋係「要求在著重友誼、團結和公平競爭的精神下達致相互理解」。唔知大家係點樣理解呢句說話,但我自己就睇唔到當中有話容許宣揚「台獨」。
台灣地區之所以可以參加奧運,全因1981年所簽署嘅《洛桑協議》,規定咗「中華台北奧會」只可以使用「中華台北」(Chinese Taipei)名義參賽,會旗、會徽、會歌等,都有嚴格規範。一係就唔好參加,既然參加咗,就要接受自己只係「中華台北」嘅事實,條款寫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就算走去搵美國乾爹喊苦喊忽,都唔會有任何改變。所以如果要講法治,台灣肯定輸咗,既然法治呢個前提已經唔成立,咁亦都唔需要再講咩言論自由喇!
本費Ching自然唔會講咩政治還政治、體育還體育嘅天真說話,每當國家隊對上港隊,又或者係國家隊對上中華台北隊嘅時候,從網絡上嘅討論風向就可以睇得出,總有一班謀獨分子特別興奮,或者係因為自知所妄想嘅事,永遠都只能係妄想,唔會成為事實,唯有將妄想寄託喺賽場之上,假如有一個萬一,真係成功贏到國家隊一仗,就好似自己嘅心願已經達成咗咁樣。若只能以「中華台北」之名擊敗國家隊,喺台獨分子嘅眼中,自然係爭咁啲嘢。
近年台灣地區年輕人趨向投獨,少不免因為綠營政客推波助瀾,鼓吹兩岸仇恨,雖然奧運會從來都冇辦法同政治分離,但若果可以減一點政治成份,相信體育賽事將會變得更加純粹同美好。畢竟,奧運會嘅初衷係促進國際間嘅友誼和理解,而唔係成為政治角力嘅舞台,更加唔係謀獨分子出場嘅舞台。
(文章純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本報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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