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法》23條立法對香港社會是個敏感議題,2003年因社會爭議不休,最後在大批市民遊行反對下而擱置,此事甚至一度成為特區政府的夢魘。李家超團隊敢於承擔,主動負起立法責任,這幾天重新啟動《基本法》23條公眾諮詢,成為全港關注的焦點新聞。官員、議員與社會人士的支持聲音一波接一波,紛紛論述香港「應該」立法的各種理由。
筆者以為「做」比「說」更重要,市民認為應該做的事情會否最終得到市民的支持,更關鍵是政府具體想怎樣做。垃圾徵費早前引發激烈民意反彈,就是因為沒有充分掌握民意對政策的期望。此間政府就23條立法展開公共諮詢,卻甚少有人提到「如何」達到政府口中的「積極作用」,難道是對特區政府的執行力欠缺信心?在推動相關立法工作時,特區政府應該留意到,在市民眼中「如何」比「應該」更重要,畢竟23條立法如何產生積極作用,是直接影響到每一位香港人的未來,也影響到這個城市的命運。
綜觀多位官員與愛國愛港者的言論,有關支持論調大約可以歸納為五個方面,包括:立法對於本地發展起到積極作用;有助建立良好的法治保障營商環境;立法維護的是本地市民、商戶整體利益,懲治的是極少數破壞安全分子;立法要保證完整管用且要與國安法銜接;最後,西方主流國家在相關法律方面比國安法更為嚴格。
筆者以為,這些論點都值得肯定,但要說服老百姓,恐怕要進一步說明如何保障市民的個人安全,如何不影響市民的日常生活。特別是特區政府應留意到,20年前的23條立法如何引發社會的廣泛憂慮,繼而演化成強烈的反對聲音。20年後的今天,雖說2019“黑暴”提高了大多數市民對國家安全的意識,但有關立法如何影響營商環境、個人言論自由等方面,譬如政治安全方面,國安法如何讓香港避免成為間諜之都,這些方面的空白之處仍有待政府進一步說明,香港民意對23條立法的態度有怎樣的具體變化,仍須要進一步深入探討。
「做」比「說」更重要,因為過去西方媒體將香港立國安法一事抹黑得不堪入目,以至於社會上確實有相當數量的民眾誤以為《基本法》23條本地立法將對本地的經濟、個人人身自由,甚至港人最珍視的言論自由等方面帶來嚴重負面衝擊。但是「港區國安法」立法至今已有三年多,所帶來的確實是利大於弊,這個真實的過程也增強了市民大眾對23條立法的信心,這也解釋了為何這一次宣告立法並沒有激發大規模的反對民意。
這是進一步推進23條立法的良好開局,但儘管支持的民意佔據上風,儘管今天的議會內的愛國者佔據絕對優勢,但真正的民意仍待具體立法內容公布才能見真章,政府在現階段應該有所預備,深入研究每個立法條款對市民的影響,才能避免重演20年前的立法亂局。
文章純屬作者個人意見,並不代表本報立場
原圖:大公文匯網
https://www.tkww.hk/a/202401/31/AP65ba321be4b0eb64da01c3a8.html
投票已截止,多謝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