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1日,男子梁健輝在銅鑼灣崇光百貨外,以刀刺傷一名警員,再用刀自刺心臟自殺。
之後,不少反政府人士以烈士、英雄、勇者等字眼美化梁健輝,港大學生會評議會事更召開緊急會議,通過議案對梁健輝逝世深表悲痛,並感激他「為香港作出的犧牲」。同年8月,警方拘捕4名港大學生,包括時任學生會評議會主席張敬生、學生會會長郭永皓,評議員杜林丞亨,以及同為評議員的容頌禧。4人承認「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傷人」罪,原被控的「宣揚恐怖主義」罪則獲得撤銷。昨日(9月14日),4人在區域法院求情,其中代表首被告張敬生的資深大律師夏偉志因身體抱恙,他的求情押後至9月20日進行。次被告郭永皓的代表大律師陳國維,議案事後遭撤回,被告亦曾公開道歉,是有力的求情因素。國安法指定法官謝沈智慧指,若控方繼續起訴國安罪行,屬國安法下的「自動放棄犯罪」,不過在交替控罪煽惑傷人罪上,仍屬求情因素。
謝沈智慧在庭上表示,辯方都指本案情況特殊,但若不及4人般有天賦的,是否就要作差別對待?正如「正義女神」之所以要蒙起雙眼,就是要指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會因被告的身份而有差別。又表示:「很難過自己是要對他們判刑的人,因為他們都是有光明前途的年輕人」、「到底是誰摧毀他們的前途?」
原圖:星島日報
https://std.stheadline.com/realtime/article/1622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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