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有黑暴黃絲「加監」!2019年5月24日銅鑼灣一宗關於黑暴濫用私刑案,律政司不服刑期過輕提出覆核。3名被告早前承認暴動和有意圖傷人等罪,被判囚19至34個月,今(8月25日)高院上訴庭經過考慮後,加監至37至61個月。
案情指,2019年5月24日下午,有黑衣人破壞位於禮頓道店舖櫥窗,陳子遷見狀譴責黑暴人,離開時被多名暴徒用雨傘、硬物和徒手襲擊,更被威脅若報警便打死陳。陳之後逃走時被推跌,遭3名被告在內的15人包圍施襲,又腳踢和用長傘等硬物不斷襲擊陳的頭和背部。
被告為唐健帮(33歲,貨車司機)、譽韋崙(27歲)和鄭學洺(25歲,無業),分別承認暴動和有意圖傷人罪或非法集結和有意圖傷人罪,原審分別被判刑34個月、25個月和19個月,而經過覆核後,改判刑期分別61個月、42個月和37個月。
法官頒下判詞時,批評答辯方的辯詞是「強詞奪理,顛倒是非曲直」,並指出原審法官在量刑時,沒有考慮到「私刑」這一點,將重點放在事件的偶發性上,而對於暴動和傷人罪的基準原則有錯誤和明顯不足之處。此外,低重犯機會並不是減刑因素,應予以撤銷。
支持法庭依法加刑,給予被告適當的刑罰,以示對暴力行為的嚴肅態度,並維護社會的秩序和安全。冀被告在獄中好好反省!
原圖: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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