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多4名黑暴判囚!2019年11月18日理大暴動期間,大批黃友於油麻地一帶聚集,欲「圍魏救趙」,試圖聲援校內暴徒並分散警力,及後多人被捕。本案共有18名被告,5人開審前認罪,其餘13人被裁定暴動罪成。今日(6月8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向其中4名宣判,暫委法官嚴舜儀判處4名被告分別入獄53至57個月。
今日判刑的4名被告分別為翟耀瑋(22歲)、周豐德(24歲)、林煒綸(24歲)及李傑思(21歲),4人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在油麻地窩打老道至咸美頓街之間的一段彌敦道參與暴動。林煒綸另被控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即同日同地管有1支金屬棒連六角匙,意圖作任何非法用途。
嚴官頒布判詞指,本次暴動發生於商住大廈林立地段,投擲汽油彈對周圍人士帶來極高風險。而大量雜物包括玻璃碎、磚塊等被遺下,損失難以估計。嚴官指情節嚴重、性質惡劣。經綜合考慮,對4位被告予以53個月(4年5個月)至57個月(4年9個月)囚禁的判決。
4位被告破壞社會安寧,對公共財物造成嚴重破壞,罪行嚴重。希望入獄後好好反省,出獄之後好好做人!
原圖: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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