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出生的港人凌友詩,因出任全國人大代表,被台灣內政部指涉及違反《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罰款50萬元新台幣。早在2018年,凌友詩已因為出任全國政協委員,被台灣罰款50萬元新台幣。
據《星島日報》報道,面對台灣的無理罰款,凌友詩指出,相關條例是「一個中國」法理下的內戰條款、假定於承認「一個中國」下有兩個政權的內戰狀態。她秉持正氣地回應:「我如果繳交罰款就代表我認可台灣當局的做法,認為自己做錯了。所以我想我決不應該向一個拒絕承認『一個中國』並且專制無道的政權繳交罰款。」
對,台灣是中國固有領土,島上的都是中國人,出任全國人大代表又有何問題?絕對沒理由被罰!支持凌友詩的決定,「一中原則」絕對不容挑戰!
原圖:人民網圖片、人民網影片截圖
http://lianghui.people.com.cn/2018npc/BIG5/n1/2018/0319/c418594-298754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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