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有黃友參與黑暴被判囚!2019年9月29日黑暴期間,金鐘發生暴動,有12人被控暴動罪,當中10人在審前認罪,2人受審後被裁定罪成。今於區域法院被判囚48至63個月。
區域法院暫委法官鄭紀航判刑時指出,本案暴動至少有500人參與,各被告攜帶雨傘、呼吸過濾器、噴漆、對講機、防火手套等裝備,可見是早有計劃,並有一定組織及訓練。
鄭官認為,被告求情時雖指他們的暴動參與程度低。但鄭官認為,所有被告不止身處暴動現場壯大聲勢,參與程度不算是最低,有需要以儆效尤。鄭官又指,各被告在光天化日之下目無法紀,肆無忌憚地作出違法行為,挑戰政府的意味昭然若揭,破壞前人辛苦建立的法治基石。
犯法就要找數,支持裁決!
原圖:星島日報
https://www.stheadline.com/society/3213508/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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