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圖破壞香港社會安寧的港獨組織「光城者」成員,全部接受法律制裁!7名「光城者」成員,被控「串謀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7名被告悉數認罪,早前本案5名較年輕被告被判入教導所;今日(9日)區域法院對餘下2名21歲及26歲被告作出判決,國安法指定法官郭永健判處2人入獄5年3個月及5年。
「光城者」案最後2名被告分別為21歲「光城者」組織創辦人蔡永傑及26歲成員陳右津。7名被告被指於2021年1月10日至5月6日期間,多次組織及擺設街站,並在網上直播,發表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及煽動他人「武裝起義」。據了解,7名被告均曾在街站發表有關港獨的煽動言論。陳右津還另涉一宗爆竊案,他在該案中承認管有攻擊性武器罪,被判監6個月,其中3個月與違反國安法一案分期執行。
早前判入教導所的5名被告分別為阮嘉謙(17歲)、16歲女生、梁瀜允(17歲)、蔣周政儒(17歲)及郭文希(19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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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圖:光城者FB、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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