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城者案今日(8日)繼續喺區域法院進行聆訊。7名被告早前已被裁定干犯「串謀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罪成。法官郭偉健向7名被告作出判決,5名未滿21歲嘅被告判入教導所;至於其餘兩名被告蔡永傑(21歲)及陳右津(26歲),則需繼續還押至11月25日再訊,據了解最快會喺當日作出判刑!
7名被告成員分別為學生阮嘉謙(17歲)、蔡永傑(21歲)、尹松蕙(16歲)、女生梁瀜允(17歲)、陳右津(26歲)、蔣周政儒(17歲)及郭文希(19歲),被指在上年年初多次擺街站派發主張推翻政府等言論嘅宣傳單張,被控串謀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
由於在將軍澳一中學進行偷盜,阮嘉謙、蔡永傑分別承認「管有無線電收發器」及「管有攻擊性武器」罪。
值得一提嘅係,光城者案係首宗涉及未成年人違反《香港國安法》而作出判刑嘅案件。
違反法律就必須接受法律制裁,密切留意其餘2人下月25號嘅判決!
原圖: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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