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有搞事之徒要找數!舊年4月16日,正值西九龍裁判法院處理包括黎智英在內的2019年8月18日非法集會案。休庭期間,有人於法院大樓外挑事,一名24歲無業男子用言語挑釁警員、拒絕出示身份證更向警員吐口水,被控3項襲擊罪及1項「不遵照交通指示的傳票」罪。被告昨日開審前認罪,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講到,被告公然挑戰警方執法權力,警員雖無實際傷勢,但被告行為極具侮辱和挑釁,對執法者的尊嚴和權力作絕對挑戰,就3項襲警罪埋單一共判囚10周,另罰款600元。
被告盧嘉文(24歲)被指2021年4月16日,於通州街及東京街交界襲擊警員陳俊馮及吳嘉輝;被告另被控同日(2021年4月16日)在警車內襲擊陳俊馮。被告還被於同一地點違反道路交通守則,被控傳票。
慢慢踎啦!
原圖:星島日報
https://std.stheadline.com/daily/article/2483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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