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國慶日屯門有大批黑衣人示威,有警員更被腐蝕性液體灼傷,屯門大會堂遭受嚴重破壞,需花逾120萬元維修。當日涉襲擊警員「搶犯」的23歲髮型師助理葉浩軒,早前被裁定暴動等3罪罪成。暫委法官高偉雄嚴斥被告置法律於不顧,持棍衝向警方激發其他示威者更激進的行為,葉浩軒被判監4年。同案另外2人則被裁定非法集結罪名不成立,無罪釋放。
控方案情指出,案發日中午有示威者在大會堂外設「防線」,有示威者撒溪錢,又用噴漆噴上示威和侮辱字句等。被告葉浩軒聲稱,當時因見到女友遭警方拘捕,才會一時衝動衝向警方。
暫委法官高偉雄指出,被告未有將這套說辭向感化官提及,對此說法的真確性有保留,而即使法庭接納辯解,被告的行為仍是置法律於不顧。被告暴動罪判囚4年,管有噴漆意圖作非法用途及襲警罪分別判囚6星期及3個月,與暴動罪同期執行。
原圖:頭條日報、無綫新聞截圖
https://hd.stheadline.com/news/realtime/hk/2303636/即時-港聞-10-1屯門暴動-3青年受審-23歲髮型師助理罪成還柙候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