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屆行政長官上任前,社會都對其土地房屋政策充滿期待。這不奇怪,因為土地房屋是香港最核心和最尖銳的矛盾。候任特首李家超的政綱提出的土地房屋政策,一方面要精簡程序加快土地開發速度,這方面仍未有太具體的政策建議,但就提出上任後百日內要拿出方案的時間表。被討論得較多的是提出「公屋提前上樓計劃」,容許輪候者選擇提早入住一些配套設施未齊全的公屋,到近日社會上也有較多討論。
筆者對公屋政策較為熟悉,因為自己住過,家人也有住。公屋對香港影響極大。首先,公私營房屋都是為了滿足居住需求,如果香港真的學習新加坡,以公營房屋解決大部分人的居住需求,那麼私營房屋短缺的問題也就迎刃而解,甚至乎私樓應該變更貴和更小眾。其次,公屋對出生率影響十分直接,年輕的夫妻如果有一個穩定的居所,養育下一代的信心會大得多。香港沒有什麼激勵生育的政策,「上樓」應該就是最大的激勵生育福利。
無論是李家超還是最近部分房委會委員提出的縮短「上樓」建議,聽起來比較技術性,因為這些建議並不會增加公屋的數量,只是改變遊戲規則,更有論者認為是「自欺欺人」。但以筆者的親身經歷,我認為,技術性辦法也是辦法,有時候未必每件事可以一下子治本,治標並非沒有意義。
現時輪候公屋基本上分為三條隊伍,長者、非長者一般家庭、非長者一人家庭。這種分類方法,在早年或許是合適的,但隨著社會分化日益嚴重,我認為如此分類太簡單,會造成資源錯配。
以上三條隊伍,最後一條「非長者一人家庭」是名存實亡。因為如果你不是長者,一個人申請公屋,需要被特殊待遇,要輪候二三十年才可能上樓,就是你18歲成年就開始申請,到能上樓已經是40歲以上,正常一早就結婚生子,跳了去「非長者一般家庭」那條隊。而無論你之前輪候了多少年,結婚後作為一般家庭,都只能抵扣兩年的輪候。
最大的問題是,不同人的情況差別很大。有些本身住公屋的家庭,子女一滿18歲就將子女除名,讓子女單獨申請公屋,但其實子女本身仍然住在公屋。只不過既然滿18歲了,子女要獨立成家也很正常,子女獨立出去之後,兩夫妻可以住的較為寬敞,也不至於成為「寬敞戶」被逼遷。但也有一些是本身住劏房,要叫昂貴租金的年輕人。兩者對住屋需求的迫切性差別很大,但卻要排同一條隊。
所以公屋輪候的技術性安排確實應該改善,應該引入評分制,根據不同申請人的居住情況、年齡、收入等,評定不同的得分,讓得分高的人可以先上樓。如此雖然不可以令公屋數量增加,卻可以領到居住在不適切空間、等不了的人先上樓,讓能等的暫緩,將資源用在刀刃上。
當然,改善技術性安排不是說不用大刀闊斧造地建屋,治標不能取代治本。只是如何精簡造地程序,可以壓縮多少時間,要待李家超上任百日後才見真章。我們拭目以待。
原圖: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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