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前,電台烽煙節目好流行,小市民可以打電話上去訴苦,甚至與官員對話。從前,報紙雜誌會有投訴版,小市民由芝麻小事到揭黑大事,都有專責人員替你找解決方法。
後來,因為媒體滲了政治,電台的電話都打不通了,即使打通,也好快被切線;後來,報紙雜誌的投訴版愈縮愈小,又或者,做不下去。
這些年,網絡流行,我們看似多了許多發聲渠道,但奇怪,市民求助無門的感覺卻愈來愈大。無援到,連我們這些無權無勢的爬格子,也成為小市民傾訴和投訴的對象。我在社交平台的專頁常收到讀者來信,昨天收到以下這封信,太真實太淒苦,決定原文節錄讓大家看看,那是一個小老闆的心聲……
「我是經營餐廳的,兩年以來,為什麼沒有政府或團體要求、勒令業主減租?合約精神?我們簽合約的時候是可以坐滿人、是晚上可以有堂食的,已經不是合約時候的條件,又何來合約精神?
「我和一些餐飲大集團老闆談過,他們說,當然不敢向地產商挑戰,否則後果好嚴重。相信政府官員也是這個想法,他們離職之後,可能會到地產商繼續打工,所以沒人敢提出此話題。
「我自問,是一個非常負責任的小企業老闆,但,如果公司有同事染疫,動不動休息2至3星期,小企業根本沒可能負擔病假人工。常言道,能力愈大,責任愈大。世紀疫情,我們要履行合約精神交足租,我們要履行勞工法例出足糧,但,我們已無能為力了。」
一字一淚,看後實在無言以對。
最近看到市面上大部分酒樓全都暫停結業了,飲食業一打開門就是燒錢,租金、水、電、冷氣費、煤氣費、工資、食物成本……一間可坐30個客人的小店,租金加人工,每月起碼30萬元,小小老闆,有幾多個30萬可燃燒?
從前我們引以為傲的法律、合約精神,今天竟通通成了枷鎖。舉例好多人問:僱主都被限聚了,為什麼家中外傭卻可以出外聚會?結果,不少有老有少的家庭,都是因為外傭中招而致全家染疫。
人權嘛、法例規定的法定假期嘛,所以,沒有人夠膽下令把外傭禁足。
法律難破例,但人是會轉彎的,好多事情,不違法也可以有一百個解決方法,問題是,決策者是否願意動腦筋。
譬如,可把全港所有行人專用區取消,禁止人群在公眾地方、公園、街頭席地野餐。外傭沒了聚腳點,自然少了出外聚會的意慾,正如晚上食肆不准堂食,怎野的市民都唯有乖乖回家。不斷把責任推給僱主,要僱主跟外傭協調假日不外出,只會讓僱傭關係更劍拔弩張,根本不是解決問題的方法。
原圖:星島日報
https://std.stheadline.com/realtime/article/1785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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