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台節目《頭條新聞》中嘅「無品芝麻官」及「驚方訊息」等環節,早前被通訊局裁定污衊和侮辱警方,向港台發警告。港台工會及記協因不服裁定就此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推翻通訊局決定。周家明法官今頒布書面判詞,裁定港台部分勝訴。
港台工會質疑,《頭條新聞》係諷刺時弊嘅節目,指通訊局將《頭條新聞》歸類為個人意見節目,以錯誤嘅標準處理投訴。
周官於書面裁決中指,節目中嘅「無品芝麻官」環節中,主持指「醫生呀,你唔夠口罩就早啲出聲吖嘛,衙差就大把有得剩」中,其無違反《電視節目守則》,而在「驚方訊息」環節中,主持稱「依家仲取消徒步巡邏,唔使行咇,將當值時暴露喺空氣中嘅機會,減到近乎零呀!」則違反《守則》。
法官指因節目已停播,故不會將有關爭議發還通訊事務管理局再議,又下令局方需向港台工會及記協一方支付一半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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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圖: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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