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香港市民曾浩明再度單挑特區政府,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特區政府的有關城市規劃政策,建議答辯人為特區政府、發展局、運輸署及立法會,範圍涵蓋行政與立法機關,空前廣泛。很多人可能對他的入稟行為一笑置之,以為其成功獲批的機會不大,但如果看深一點,就會發現裡面所牽涉的問題與變化其實相當複雜。特區政府慎防陰溝裡翻船,應該以在戰略上輕視,在戰術上重視的態度對待之,絕對不能掉以輕心。
在其入稟狀中,曾浩明指政府的規劃失調,以致出現行人路過窄,令市民因沖出馬路而觸犯《道路交通條例》被罰款。他要求法庭頒令,有關政策違憲,並要求特區政府重新作出道路規劃。翻查記錄,原來在今年8月份,亦有一位譯名為「曾浩明」的人曾向高院申請司法覆核,挑戰警方截查及要求查閱其身份證的權力,但因高院拒絕批出許可而失敗。
「曾浩明」這次捲土重來,申請覆蓋的範圍更廣,除了亂過馬路罰款的政策外,更指出了其它6點,包括胡亂橫過馬路情況風行,反映在部分貧窮地區,政府無法應對城市老化、執法機關恒常以低收入地區為目標,並以照片說明,街道規劃欠佳及行人路狹窄、行人過路燈設計含重大失誤,同時引述加拿大的交通過路燈為證明、規劃署無能,經常低估人流,東區內街一般不符合標準、食環署失職,沒有在接到投訴後前往冷氣機滴水單位檢查,導致冷氣機滴水嚴重,迫使行人走到行人道外。
稍微有留意新聞的市民都知道,特區有一位綽號「長洲覆核王」的民主黨成員郭卓堅。他自2006年開始的10多年時間裡,一共提出超過30次司法覆核。覆核內容有些是挑戰特區政府的各項民生政策如往來離島的渡輪加價、在石鼓洲興建焚化爐、長洲非法殯葬造成污染等,又多次在政治領域如特區政府政改諮詢報告、立法會遞補機制、要求禁止執行廣深港高鐵一地兩檢等,在一定程度上阻礙了當時的特區政府施政。很多市民都看出來,郭卓堅與「港獨」團夥的運行軌跡相當巧合,可說是沆瀣一氣。
公開資料顯示,郭卓堅乃香港市民,但持有中國台灣地區護照及英國公民身份,父親是中華民國國民革命軍軍官,抗日時期舉家前往重慶,在香港重光後才回港讀書。他於香港一間天主教中學畢業後前往台灣大學修讀完法律,回港工作後屢屢參與反對中國的政治活動,因此獲得當時的港英政府給與居英權。以他的成長經歷與法律專業的背景,其加入民主黨並負責某一條戰線,給特區政府施政設絆乃是毫不奇怪的事情。從《香港國安法》生效後所揭露出來,大批民主黨前立法會及區議會議員涉及顛覆國家罪行來看,司法覆核乃是民主黨的重要政治伎倆之一。
如今,「港獨」團夥雖早已分崩離析,包括黎智英在內的很多頭頭都已抓的抓、審的審、判的判、逃的逃,其地面組織業已蕩然無存,但仍遠沒有被全滅。「港獨」餘孽採取化整為零的手段潛藏於建制中與社會裡,無時無刻都在蠢蠢欲動,一有機會便作亂。
司法覆核乃法制社會中的一種監察特區政府施政是否公平、平衡各界利益的重要法律設置之一,我們每一個人都應該要萬分尊重與竭力維護,但與此同時,各有關政府部門也須嚴密把關,避免其被別有用心者利用,使之再度成為「港獨」黃絲阻礙「由治及興」的陰謀手段。經歷了過去多年的折騰,香港現在是「一萬年太久,只爭朝夕」,恐怕再也沒有時間折騰。
另一方面,正所謂蒼蠅不叮無縫的蛋,特區政府也應該細心檢視曾浩明的入稟狀中所提到的各種問題,有則改無則勉,不應該嗤之以鼻,一筆過抹殺所有內容。筆者以市民的角度來說句公道話,曾浩明所指出的如街道規劃欠佳及行人路狹窄、食環署失職,應而不行、冷氣機滴水嚴重等現象確實道出了眾多市民的感受與心聲。民生之事無小事,小市民未必注意到特區大事,但眾多小事疊加起來就構築成大眾對特區政府的印象及評價,希望各部門務必要看好自己的後院,不讓敵人有機可乘。
文章純屬作者個人意見,並不代表本報立場
原圖: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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