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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傳港大移走國殤之柱 
作者高志活嬲豬:中國政府極端小器

2021.10.05 17:00 時事

有報道指,香港大學計劃移除悼念六四屠殺而一直擺放在港大校園的「國殤之柱」。製作「國殤之柱」嘅丹麥藝術家高志活(Jens Galschiøt)聽到呢個消息,即刻嬲豬發炮!佢發表聲明,指如果校方有計劃拆除,或褻瀆為紀念死者而豎立的紀念碑,在所有標准上都係褻瀆。他又直斥中國國土遼濶,佔地 9600 多萬平方公里,卻不能留出 6 平方米來紀念在天安門廣場死去的學生,係一種極端小氣嘅表現喎。

高志活特別「提醒」香港大學,國殤之柱係紀念天安門鎮壓的聖地(shrine),他指不論係拆除,或褻瀆為紀念死者而豎立的紀念碑,在人類歷史上一直被視為不道德和褻瀆的行為。總之一句講晒就係佢唔支持拆走啦!

若港大下決定,移走「國殤之柱」,大家會支持嗎?

原圖:巴士的報、網上圖片

https://www.bastillepost.com/hongkong/article/9342577

https://www.facebook.com/galschiot.official/photos/3813553612012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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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就是蝗
大家唔好又俾曱甴牽住鼻走。曱甴用嘅名、詞,大家唔好跟住用,否則你就係幫曱甴做文宣,把曱甴用嘅名、詞再廣傳一次。[] 呢件嘢其實已經冇人要,係一件垃圾。(自稱物主嘅高志活如果仲要嘅、仲緊張嘅,點解唔即刻發聲明保證最遲幾時搬走?)[] 所以大家而家開始,不妨用以下稱之,或自創你喜歡的。「垃圾」「港大垃圾」「高志活垃圾」「高志活大垃圾」。。。
20211014
黃就是蝗
咩都唔好講,第一件事搵鐵架木板圍封咗佢,唔好再俾佢展示。跟住立即登報聲明,校園有件大垃圾,限時丟棄。要求物主認領,並提交物權證明、移走時間、以及此期間和拆搬各種保險等。並須即時繳納保證金、及各種相關費用。
20211014
黃就是蝗
港大而家第一件事,就係用紅白藍膠布包埋件垃圾,好似早前法國凱旋門咁。做足安全措施防止脆弱物件傷及途人。同時登廣告話港大校園有件垃圾,請物主在限期內聯絡港大並且搬走,否則視作放棄。港大保留追討一切相關費用的權利。哦,來者必須提出證明牠是物主並且擁有100%處置權以及該件垃圾的所有一切權益,並且負上所有責任。
20211014
黃就是蝗
死鬼佬想玩碰瓷?呵呵。
1小時前
黃就是蝗
高志活將件垃垃俾咗港大學生會同支聯會,張收據係港大學生會同支聯會出嘅,關港大咩事?[] 你借咗份報紙俾同學,同學漏低咗喺巴士度。巴士公司站頭清潔工掉咗落垃圾桶,你叫巴士公司/站頭清潔工賠?你傻了麼?
1小時前
黃就是蝗
港大作為業主,有權力移走物業上任何未得港大同意擺放、展示的物品,尤其是物主已經公開警告物品材料已經脆弱(即是不安全)。
1小時前
黃就是蝗
1 港大發出移走通知已多天,高志活在自認是物主並「警告」港大的同時,亦即已經自認「我知道、我明白」港大的移走通知。2那麼,如果高志活真想保留作品的話,牠有沒有向港大提出切實可行的方法,例如承諾牠會在甚麼時間之前,牠自費並且牠自己移走以保護作品不損壞?如果限期前安排不及,牠也可以提請容許延期到甚麼時間,喎。3更且,牠亦明確說了作品在室外擺放年久,物料已經脆弱,那即是牠也已經自認作品對途人有人身安全危險,啦!那麼,港大作為物業業主並管理人,移走危險物品不是其應盡的責任嗎?如果因擺放高志活作品/高志活擺放作品而致令途人傷亡,責任屬誰?高志活會負責賠償嗎?明知道作品脆弱有危險,高志活有買了保險嗎?
1小時前
Philip Li
約港大不敢決定移走這支未經批准而放置在港大的所謂「國殤之柱」,那就請港府或中央果斷行動,代無能的港大管理層作出決定。 在風水角度而言,這條恐怖之柱亦對香港大學及香港不是好兆頭。 請看,廿幾年來港大為香港製造了幾多禽獸暴徒。 香港政局經濟如何每況愈下。
20211006
Nordost
移走「大話之柱」,撥亂反正,天公地道!
20211005